成功構建一個網站只需要三項簡單的能力,或稱為要素。其實這三項大家都知道:內容、設計、技術。雖然這三項要素都很簡單,但是真的要將這三個要素緊密的結合在一起,卻比想像中的困難。
內容就是你想要呈現給瀏覽者看的東西。依比較新的管理學而言,內容就是瀏覽者想要從你的網站看到的東西。內容可以是文字、圖片、聲音、影像等,只要可以透過數位傳輸,都可能是網站的內容。
設計就是內容被瀏覽者感官接受的表象。從文字的選擇、版面的規劃、動線的安排、網站架構、用色到多媒體的構成,這都是設計。就算只有純文字,也需要設計。記住:沒有內容,就沒有設計。雖然麥可魯漢說“媒體本身就是訊息”,但是設計本身卻不是內容。
技術是“適當”運用科技的能力。網路既然是科技媒體,所有內容當然也必需透過技術方能呈現。技術從最簡單的HTML到復雜的互動資料庫都是。
所有的網站都將這三大能力分別運作,而沒有任何職務能夠讓內容與設計、設計與技術、技術與內容,甚至這三項能力整合在一起。除了無法在網站上發揮網路媒體的特效,同時也浪費寶貴的人力資源與投資人的錢!